上周末,一个身在西藏的本校志愿者给我发消息,说本周二人大代表选举,但他认为研究生组的两个候选人不能代表大家的利益。因此委托同学投票选他,问我委托投票了没有。可惜,我的户口不在学校而是在家里的,已经委托我妈投票了。不然真想投他一票,虽然知道肯定选不上,但是一种意见的表达和利益的诉求,这种权利是不惜用生命来捍卫的。
我是一个很悲观的人,首先分析了一下形势,两个官方性质的候选人:一个是研究生学生会的主席,拥有无可比拟的组织资源;一个是我的学姐,在全国都有较高的知名度,拥有极高的声望资源。虽然他和学校多方面的领导、教师、学生都有不错的关系,但相形之下还是不及的。除此之外,他不是正式的候选人,虽然只需要15票就成为独立候选人,但只有知道他姓名的人才可能选他,而那两位候选人的姓名早就公示了。他还有一个最大的劣势:虽然组织关系在学校但人不在,无论是宣传造势还是动用他的人际关系,都有鞭长莫及之感。
所以这是一次注定失败的壮举,是一次对抗体制的孤独之旅。
但我是赞赏这种对抗的,首先是天性使然,再是僵化的体制需要这种力量的冲击来促进改革,最后,这是一种唤醒公民尊重自身选举权的举动。
周一的时候,他再度发消息过来,说被学校骂了,认为他在学校BBS上发帖竞选“可能影响选举进程”。因为回去之后仍要在学校完成学业,他只好保证不说话了。他说太高估学校了。但他仍然坚持选自己。
听到这样的消息,我很沮丧。一个号称“思想自由”的学府,也用这种行政的手段来阻碍正常的利益诉求、也是正常的选举行为,还自以为是在维护“正常”的选举。他们所要的“正常”,只是官方指定的人选顺利的当选,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内定行为,称之为选举,那真的是抬举它了。
虽然校方不敢公开封杀这种独立候选人的举动,但可以利用手中的资源给在校的人施压,以达到维护“正常选举”的目的。
即使在这个号称拥有众多权利意识极强的市民的城市,即使在这个号称聚集了众多拥有“独立思想、自由意志”的师生的学府,漠视公民权利的不仅仅是校方,也是学生自己。绝大多数的学生默许了官方的指定人选,把选票投给了那些根本不认识也不熟悉,关键是没有代表他们利益的官方候选人。如果没有认为可以代表自身权益的候选人,弃权票也是对自身权利的维护啊!不要总是以为个人的选票是微不足道的,如果意识到自身权利的人都投下了弃权票,完全可以因为候选人票数未达到半数而让这样一次选举无效,就有了重新表达自身权益诉求的机会。很多人批评这是低效率劳民伤财的做法,但为什么不检讨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一种可能呢?因为现在的候选人根本没有代表选民的利益诉求,这是候选人的确定机制的弊病所在。如果据此选举出一个无所作为或者乱作为的人大代表,比没有代表还糟。
看到一幕幕的高票当选,我只是觉得可悲,虽然比起以前的全票通过,已经可以引为安慰了。甚至我很愿意出现中国台湾出现的那种所谓“乱政”,那至少是比大陆高得多的民主程度,起码是比大陆民众更尊重自身权利维护的台湾民众。
最后检讨一下自己,我自己的投票权也是有一些漠视了,尽管我也听取了母亲对于有关候选人的详尽介绍,虽然我也曾劝母亲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独立参选,但最后还是因为条件的限制,选举了一个相对能代表社区权益的候选人。
毕竟,在这样的体制下维护某些基本权利的成本还是太高了,有时候,我们不得不暂时屈服于体制的淫威,放弃劝说别人也尊重自身权利。但首先要从自身权利的维护做起,不是么?
我又和他谈到了“公民教育”的问题,谈到了一个准备用毕生精力致力于“公民教育”普及的朋友。
他说:“太赞了!可惜太难了!不过我是不会倒的!”
再难也得有人走。再难也会有人走。
知其不可为而为之,正是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悲剧性的可爱之处。